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白俄罗斯农业和食品部关于白俄罗斯甜菜粕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白俄罗斯甜菜粕进口。现将具体检验检疫要求予以公布(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白俄罗斯甜菜粕检验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年9月19日
附件
进口白俄罗斯甜菜粕检验检疫要求
一、检验检疫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
(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三)《进出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白俄罗斯农业和食品部关于白俄罗斯甜菜粕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
二、允许进口商品名称
甜菜粕(Sugarbeetpulp)是指在白俄罗斯共和国境内种植的甜菜块根经清洗、切割、压榨、干燥、造粒等工艺分离糖后而生产的副产品。
三、出口、仓储企业的批准
输华甜菜粕的出口、仓储企业必须经过白俄罗斯共和国农业和食品部(以下简称“MOAFB”)的考核批准,并由MOAFB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下简称“GACC”)推荐,由GACC检查或审查通过后予以注册登记。获准注册登记的企业名单可在海关总署网站查询并进行动态更新。
四、检疫性有害生物
输华甜菜粕不得携带以下中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