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本:《极品万岁爷》作者:妖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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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穿越大夏成为皇帝,率先推倒萧淑妃,从此香闺罗帐,醉心三千佳丽。但权臣当道,国库空虚,异族虎视眈眈的问题接踵而来。秦云,只好提起屠刀,成为一代暴君!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养心殿,秦云在鎏金龙床上醒来。
他看见床前有一个宫装的古典美人,丹凤眼中有说不出来的韵味,就仿佛是一颗熟透的水蜜桃,格外迷人。
特别是她的身材,前凸后翘,完美的S形,堪称完美!
秦云瞪直了双眼,这个女人是谁?绝对比一线当红女星都还要漂亮一万倍啊!
“陛下,您刚才摔倒磕到头了,现在感觉好些了好吗?可还疼?”美人轻声问道。
秦云瞳孔缓缓张大,眼前有御医,丫鬟,娘娘,龙床…
瞬间如潮水一般的记忆疯狂的涌入脑海中!
庚子年,大夏国,皇帝秦云,字破军。
我穿越了…
两个灵魂的记忆碎片在交融,剧烈的疼痛撕扯着他的脑袋。
“啊!”
秦云发出惨叫,脸色苍白,用力的拍打自己脑袋。
突如其来的骤变,吓坏了萧淑妃,她俏脸浮现惊慌,连忙过来搀扶:“陛下,陛下,你怎么了?您不要吓臣妾啊!”
秦云脑中一片混沌,顺势躺在了萧淑妃香软的怀中。
过了一会,才缓和下来。
乱成一锅粥的寝宫,也终于平静。
“林太医,陛下到底是怎么了?”萧淑妃很担忧的问道。
她一是担心秦云的龙体,二是担心秦云在她的寝宫不小心摔倒,万一有个什么好歹,整个萧家都要满门抄斩。
“禀告淑妃娘娘,陛下已无大碍,只是精神匮乏,另外刚才头磕了一下,额头有些淤青,需要静养而已。”
闻言,萧淑妃长吐一口大气。
目光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她很怕陛下的暴脾气。
“多谢林太医。”
“嫣儿,替本宫送送林太医,顺便给陛下抓点养伤的药回来。”
“是!”
不久后,林太医离开寝宫很远,支开嫣儿。
他悄悄在黑暗中放飞了一只信鸽,信中简短写道:“皇帝身体每况愈下,今日已经无力摔倒,一切都在计划之中。”
信鸽飞走,他脸色阴沉一笑。
寝宫中。
秦云望着龙床天花板一个劲的发呆。
自己真的穿越了,而且还是正儿八经的正统皇帝,站在金字塔顶端,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
这个朝代叫大夏,但历史上是不存在的,估计是穿越到平行宇宙了。
“陛下,既然您已经没有大碍,那么妾身也就不打扰您休息,如果您有需要就直接叫妾身便是。”
萧淑妃的声音如清泉击石,撩人心扉,极尽温柔。
“不!”
“不准走!”
秦云下意识一手抓住了她的皓腕:“你留下来陪我,哪都不许去!”
萧淑妃眉头闪过一丝疼痛,委屈道:“陛下,妾身哪都不去,您不要生气。”
第二本:《寒门枭士》作者:北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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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穿越到了古代,饭都吃不饱怎么办?什么,男人快被打完了,官府发了个漂亮老婆,明年必须生孩子?什么,外族又来入侵中原?……没关系,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草原骑兵势不可挡?倭寇的大船坚不可摧?笑话!
在木桩上坐了半个多小时,金锋不得不接受现实。
他穿越了。
从现代化的21世纪,穿越到了落后的封建社会。
“老天爷,你是在针对我吗?”
金锋仰头看天,苦笑着感叹。
前世的金锋来自贫困山村,拼命努力,考上了大学,然后勤工俭学,本硕博连读,毕业后成了一名高级打工人……呸,高级机械工程师,年薪数百万。
这样的经历可谓非常励志,金锋本人也认为自己是人生赢家。
但是万万没想到,才上班没几天,就因为连续加班注意力不集中出了意外,光荣的加入了穿越者大军,来到这个叫大康的王朝,附身到一个小铁匠身上。
“是不是每个叫金锋的都这么命苦?”
是的,他附身的这个铁匠,也叫金锋,说起来,比他还惨。
刚生下来就跟着父母颠沛流离躲避战乱,后来好不容易逃到这个叫西河湾的小山村,刚刚稳定下来,母亲就病死了。
老铁匠知道读书才可能有出路,勒紧裤腰带把小金锋送到学堂读书,希望有朝一日能考取功名,出人头地。
可惜这个金锋实在不是读书的料,寒窗苦读十年,连个秀才都考不上。
去年,老铁匠病死了,留下的那点家底也被金锋吃空了。
最近半个月,每天都只吃一顿稀饭,饿得头晕,撞到了柱子上。
这一撞,就把21世纪的金锋撞到大康王朝来了……
“金家哥哥,县府的送亲队快到了,村长让你快点去村口。”
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儿在门口喊一声,也不管金锋有没有听到,又颠颠跑走了。“送亲队?”
金锋脑海中闪过相关信息。
连年战争导致康朝男丁凋敝,为了刺激人口增长,朝廷规定男子年满十八,女子十七,必须成亲,否则就要增收三成赋税。
男丁凋敝缺乏劳力,再加上各种苛捐杂税和土匪盘剥,很多老百姓一天只能吃一顿,九成九都承受不起额外的赋税。
金锋户籍是工匠,不用服兵役,赋税却比农户、猎户更重,自然也承受不起。
到了婚配年纪,年初县府来收税时,只能上报今年成亲。
他在西河湾已经有了游手好闲的名声,摆明以后要饿死的,谁肯把闺女嫁给他?
不过没关系,康朝别的不多,就是待嫁的姑娘多。
春末和秋末,县府会组织两次送亲队,将尚未婚配的适龄姑娘送到各村镇,由男方挑选。
不管男方是瘸子还是瞎子,只要被选中就必须成亲生子。
“这就是传说中的官府发媳妇儿吗?莫非是达康书记也穿越了,福利这么好。”
刚穿越过来饭还没吃一口呢就让成亲,金锋多少有些不适应,在心里默默吐槽。
对接下来的送亲队,也没有什么期待。
跟着送亲队来的都是各村嫁不掉的姑娘,说难听点就是别人挑剩下的,质量可想而知。
可是不挑也不行。
男方拥有挑选权,却没有不挑选权。
也就是说今天不管满意不满意,他都必须要领个媳妇儿回去,否则就是抗税,被送上战场一直到死。
金锋只能忍着腹中饥饿,走到村口。
路北台子上,站着三个年轻人,一个驼子,一个跛子,剩下一个虽然四肢健全,但是面容猥琐流里流气,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他们都和金锋一样,属于村里人宁愿让女儿去参加选亲碰碰运气,也不愿嫁的人。“看,金锋来了,四大金刚凑齐了。”
有小孩子看到金锋过来,蹦跳着喊道。
“不要乱说!”
孩子的母亲赶紧把孩子的嘴捂住。
干不了重活的驼子、跛子,喜欢调戏大姑娘小媳妇儿的泼皮,再加上一个迂腐又无能的金锋,被村里孩子称为四大金刚。
平时金锋对这个称号深恶痛绝,每次听到都气得不轻,但是今天却只是冲着孩子笑笑便走上台子。
“金家哥哥来啦!”
驼子、跛子都笑着打招呼。
泼皮则不屑的冷哼一声,踮着脚看向村口小路。
“刘家哥哥、张家哥哥!”
金锋笑着回礼。
“来了来了!”
泼皮指着村口,大声喊叫。
村口小路上,一只举着红牌子的队伍缓缓走来。
带队是五个县府衙役和一个穿着夸张红裙的媒婆,后边跟着二十多个背着包袱的姑娘。
村长带人迎上衙役,媒婆则指挥着姑娘们站到金锋四人对面。
送亲已是多年惯例,姑娘们并不害羞,而是好奇的打量着周围
她们身上背的就是嫁妆,如果被选中,等会儿就会直接留下来。
眼前的这个村子,或许就是她们以后的家,围观的这些人,或许就是她们以后的家人……
“要是再来一排灯就好了。”
金锋不由想起某知名相亲节目。
只是这些嘉宾小姐姐,的确如他所料,质量不太高。
绝大部分都因为常年劳作,满脸菜色,皮肤黝黑。
但是队伍末尾的一个姑娘让金锋眼前一亮。
虽然这个姑娘穿的衣服比其他姑娘更破旧,但是脸庞却水嫩白皙,五官极为标致,一双灵动的大眼睛水汪汪的,让人不由心生怜惜。
网络时代,打开手机就是各种网红美女,但是金锋可以拍着胸脯保证,素颜的蓝衣姑娘,颜值绝对能吊打各种精心化妆过的网红。
“这样的极品,应该很抢手吧,怎么会沦落到送亲队中?”
金锋疑惑不已。
旁边的驼子发现金锋一直盯着蓝衣姑娘看,凑过来小声说道:“金家哥哥,你老看关晓柔干什么?”
金锋没有回答,而是反问道:“你知道她?”
“你不知道?”
李石头一愣。
随即想起金锋之前一直自诩读书人,为示清高,送亲队来时,从不过来凑热闹。
“她就是关家湾那个赔钱货。”
第三本:《盛唐风流》作者:狗尾巴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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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敛世间之财,拥美人在怀。夺天下权柄,游戏山水外。这里是盛唐,我在此风流!
贞观三年冬,西北边城突发瘟疫,加之连年突厥袭扰,邙县内外民不聊生。
士族林氏小姐不幸染病,药石难治,需以婚事冲喜。
一月前,寒士白宋入赘林家,然林小姐病情仍不见好转。
……
带着入骨之痛,白宋睁眼。
周围环境阴冷、昏暗,只有一束幽光透过门缝打在了角落的柴堆上。
血腥和朽木的味道混杂,让人极度不安。
两段记忆重叠,白宋意识到自己穿越了。
白宋,二十四岁,现代某知名大学医学博士,主要研究中医的科学论证关系和西医的突破和改进方向。
被誉为彻底实现中西结合的未来之光。
不想一朝入梦回到大唐贞观年间。
新的记忆如潮水一样涌入,白宋还需要时间消化。
……
废弃的柴房内,白宋感觉到自己浑身是伤,像是刚经历了一顿毒打。
但人却躺在一个柔软又温暖的怀中,带着女人独有的香气,淡淡的,像青涩的苹果,也带着一股亲切和熟悉的感觉。
晶莹的泪珠吧嗒吧嗒掉在脸上,白宋才看见怀抱自己的女人正抽泣不止。
淡淡的光映照着她苍白的小脸,稚嫩、无瑕,如一块璞玉尚未经过时间的雕琢,显得简单天真。
可爱柔美的脸蛋带着古人的柔美,哭泣的样子人见犹怜。
“咳……”
白宋将欲开口,不禁一咳。
“哥!你没死?”
“哥?”
白宋稍缓,记忆瞬间涌现。
这个年不过十六的青涩姑娘是自己这一世的妹妹,如她的柔态一般,单名一个“柔”字。
这是个善良天真的姑娘,只是因为太饿了才会去偷吃。
仅仅是一个馒头,林家的下人们居然要对这么个瘦小的丫头处以杖刑!
白宋入赘,名义上虽是姑爷,但在林家诸人眼中,他只是个给林家冲喜,给小姐消灾的摆设。
没人会在意他们的死活,能不能赏口饭吃,全看下人的心情。
为了妹妹,白宋领受杖责,不想林家的家丁下手太狠,竟把白宋给生生打死了。
白柔还不知道,现在怀里的兄长已经换了个全新的灵魂。
……
“小柔,别哭了,哥没事。”
白宋试着坐起来,尽管身上带伤,但重生的机遇似乎激发了身体的潜能,所有的伤势都在渐渐好转。
看着妹妹已被泪水涂花的脸蛋儿,白宋有些心痛。
虽是第一次相见,但骨肉至亲的感觉深入骨髓,让白宋对这个妹妹有一种天然的亲近和爱怜。
白柔扑到了哥哥怀中:“哥,我以为你死了!都是我的错,是我不好,不该偷吃东西,哥哥放心,以后小柔就是饿死也不会吃他们林家的东西。”
别看小姑娘体虚羸弱,但骨子里却透着股刚强,经此一事,小姑娘已经知道,他们兄妹根本不算林家的人,不会有人在意他们的死活,她要小心地活着,不给哥哥惹祸。
“是谁说不吃咱们林家的东西呢?”
细长尖锐的声音从柴房外面传来。
听到声音,白柔害怕地躲到了哥哥身后。
房门打开,刘管家慢吞吞地走了进来。
正是这个刘管家处处刁难,也是此人对白宋施以重刑。
白宋起身,挡住妹妹,警惕地看着刘管家:“怎么?还打得不够?”
刘管家上下打量,觉得白宋的语气和以往不同,却也不以为意:“哟,原来还没死,倒是没负了林家一片好意。”
说话间,将背着的手拿出来,才见刘管家正提着一个精致的涂漆纹彩的多层盒子。
“赶紧吃吧,别说林家亏待了你们。”
刘管家打开了盒子,里面上下四层,装的竟是热气腾腾的白米饭,一整只的烧鸡,大碗的黄酒,还以一大盘葱烧驴舌。
米香、肉香、酒香混在一起飘然房中,白宋的胃里立马翻起一阵酸水,实在是太饿了,口齿生津,怎么都忍不住。
白宋咽了口口水,警惕道:“你……你什么意思?”
“这是小姐赏给你们兄妹的,赶紧吃,吃完了好跟小姐一起上路。”
“上路?”
刘管家不再说,只是冷笑。
到了现在,白宋的记忆已经很清晰,瞬间想到了一种可能。
“小姐是不是快不行了?”
“没想到你小子挺聪明。”
入赘林家一月,林家小姐的病并未因为这场喜事而好转。
白宋也只是在成婚当日与林小姐匆匆见了一面。
回想当日情形,林小姐虽是病体虚弱,但还没有严重到危及性命的时候。
短短一月,病情恶化这么快?
现在的白宋可是超前一千多年,结合中西医学研究成果的专家,医学研究生导师,他的判断岂能有错?
林小姐若是死了,白宋就得陪葬。
这是入赘林家时的条件!
初唐时期,赘婿地位极低,但也好过在外面饿死。
想要入赘林家的可不止白宋一个,正是白宋答应了林家的条件,才和妹妹有了庇护之所。
贞观年间,是寒门崛起的时代,但士族依旧掌握着大多数权力,尤其是在偏远的边陲小城。
林家便是这一代的土皇帝,要一个赘婿陪葬,不管白宋答不答应,都是没得商量的事情。
也就是说,从入赘林家开始,白宋的性命已经跟林小姐连在了一起。
面前的酒是断头酒!
白宋再饿也没了食欲。
“不可能!林小姐不会有事的!”
听白宋所言,刘管家笑得更加轻蔑:“呵呵,当初是你自己答应的,入赘林家便要跟小姐同生共死。先前大夫已经看过,说小姐熬不过今夜。要怪,只能怪你命不好。”
“什么狗屁大夫!老子才是真正的大夫!林小姐的病我能治。”
“哈哈哈……你能治?你还是先治一治自己的失心疯吧。”
刘管家已经失去了耐心,正要转身离开,呼听白宋沉声说道:“刘管家,你身上一股药味儿,想必近来身体多有不适吧?你若不信我能治小姐,不如听我讲一讲你的病如何?”
刘管家驻足,回望一眼,闻了闻自己身上:“一股药味儿而已,谁人都闻得出来,有什么稀奇?”
而白宋之后的话却让刘管家目瞪口呆。
“你在三刻前服药,药味之中有黄柏、生地黄、丹皮、茱萸、茯苓、枸杞子、覆盆子、五味子、车前子。此药方叫地黄汤配五子丸,专治少精坏精之症。我观刘管家你说话前音长、后音虚,脚步空浮,气短不接,当是连日操劳,行无规律所致。最近是不是惧冷却虚汗,口干发苦,精神不聚?刘管家你不单是肾阴虚,还有湿热聚积之症。”
刘管家愣了足足一分钟,回神之时不觉出了一身冷汗。
原因无他,是白宋之言无一错谬,竟被他隔空观察,一一言中了?
刘管家尚未给与回应,又听白宋滔滔不绝:“刘管家,你这服药应该喝了有三日了吧?是否觉得收效甚微?只因号诊的大夫没诊出全部病症,加之又错用方剂。地黄汤有百方,可对百症,治因体内积热而至肾阴虚,需加用知母。知母、黄柏当相对而生,药力相辅,一同入药,事半功倍。而后的五子丸也少了菟丝子。用一残缺之方治病,岂能有效?且地黄汤为汤,用煎服,五子丸为药丸,要蒸制之后捣碎揉搓成丸服用。将所有药物一锅乱炖,也是不对的。”